海关认证企业标准
(高级认证—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
认证标准 | 达标情况 | |||||||
一、内部控制标准 | 达标 0 | 基本 达标 -1 | 不 达标 -2 | 不 适用 - | ||||
(一) 进出口业务控制 | 1.单证控制 | (1)在申报前或者委托申报前有专门部门或者岗位人员对进出口单证中的价格、归类、原产地、数量、品名、规格、境外收发货人、包装种类、货物存放地点、运输路线、储存条件、拆检注意事项、标签标志等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规范性和完整性进行内部复核。 | ||||||
(2)企业实施许可证管理或者输华官方证书管理的,根据实际进出口情况,对国外品质证书、质量保证书、装运前检验证书、原产地证书、卫生检疫单证、输华食品官方证书、动植物检疫官方证书、动植物检疫许可证、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等单证的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一致性进行内部复核。 | ||||||||
(3)企业从事加工贸易以及保税进出口业务的,有专门部门或者岗位人员对记录与加工贸易货物有关的进口、存储、转让、转移、销售、加工、使用、损耗和出口等情况的账簿、报表以及其他有关单证的准确性、一致性进行内部复核。 | ||||||||
2.单证保管 | (1)按照及时性、完整性、准确性与安全性等海关要求保管进出口报关单证以及相关资料。 | |||||||
(2)企业从事加工贸易、保税进出口的,应当保管与保税货物有关的进口、存储、转让、转移、销售、加工、使用、损耗和出口等情况的单证资料。 | ||||||||
(3)企业涉及出入境特殊物品的,应当建立特殊物品生产、使用、销售记录,并确保记录的真实性。 | ||||||||
(4)企业进出境动植物及其产品需要检疫监管的,应当对装卸、调离、运输、生产、加工、存放、检疫处理等环节建立台帐,确保台账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 ||||||||
(5)企业进出口商品需要检验监管的,应当对日常检验监管情况、生产经营情况、不合格货物的处置、销毁、退运、召回等情况建立台账,并确保台账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 ||||||||
(6)企业进出口食品的,应当设有专门场所、特定部门和专人对进口和销售记录进行保管。 | ||||||||
3.进出口活动 | 进出口业务管理流程设置合理、完备,涉及的货物流、单证流、信息流能够得到有效控制。 | |||||||
(二) 内部审计控制 | 4.质量管理 | (1)根据出入境特殊物品风险等级,建立有效运行的生物安全管理体系,具备相应的生物安全控制能力。 | ||||||
